开化县公安局年第三轮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结合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实际,经研究,开化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9名,其中文职辅警6名,勤务辅警23名。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等内容详见《开化县公安局年第三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安工作; 2.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 3.勤务辅警1职位,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年9月21日至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其他职位,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年9月21日至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均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退役士兵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从公安辅警岗位离职、辞职未满五年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9月22日至9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开化县公安局三楼(开化县花山路18号);联系人:方警官、汪警官;咨询、。咨询电话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者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人员应提前打印、填写《开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请务必写明所报考岗位类别及是否服从调剂,否则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对照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逐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初审结果将在9月30日17时之前,通过“浙江开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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